来源:羊城晚报 2013年5月29日 A06G版

    如何减少家暴虐童事件发生,有专家建议:

父母培训合格才“持证上岗”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玉杰、通讯员王飚尘报道:近几年来,家暴虐童现象愈发突出。在28日广东省妇联组织召开的预防和制止虐待儿童研讨会上,有专家建议:为减少家庭虐待事件的发生,年轻夫妻在为人父母者前先接受相关教育培训、合格后再“持证上岗”。

  据广东省妇联权益部统计,仅近五年来媒体公开报道、发生在广东省的家庭领域虐待儿童的恶性案件就有18起,其中发生在2012年的有9宗。据统计,18宗恶性案件中,直接导致被虐儿童死亡的10宗,其中4人因颅脑严重损伤死亡,构成重伤的4宗。值得关注的是,施暴的父母其虐童手段残忍、情节令人发指,有的呛死亲生女后残忍焚尸,有的用皮带将儿子活活打死,有的甚至把孩子睾丸打破裂,用开水泼孩子导致其全身85%被烫伤等。

  这些案件集中发生在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流动人口中。受害者多为女童,大部分尚未达到入学年龄,最小的才刚出生40天。加害人中女性居多,有三分之二的施暴者是母亲或其他女性(继母或父亲的女友等)。从媒体报道情况看,18宗个案中,在悲剧发生前,包括邻居、亲朋、基层自治组织、公权部门等外界力量曾加以劝解、干预的,仅有3宗。

  在广东省妇联权益部部长杨世强看来,平时温柔的女性成为家暴虐童的主要施暴人其实并不奇怪,“虽然女性在社会上属于弱势群体,但在家暴虐童中,则是主要施暴人,这其实与当前不少家庭‘男主外、女主内’的角色分工相吻合。女性承担照顾孩子的家庭责任,与孩子接触较多,因种种原因导致虐童事件发生的概率也相应增大。在家庭中的压力、焦虑等都有可能成为其家暴虐童的内在原因。”

  广州心路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心理咨询师刘玉斌建议,年轻夫妻还没把孩子生下来之前就要去做培训,不合格的不准生娃,只有合格了的才能“持证上岗”。

  来自省检察院刑事侦查处的蒙艳提议,要想把家庭暴力在其萌发过程中制止,是否可以探索强制报告制度,对最有可能接触到儿童的老师、社会工作者、邻居、居委工作人员等采取强制报告制度,发现家庭有发生家暴虐童的,不报告者将采取罚则。

  不过,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律师游植龙表示,“预防和制止家庭虐童事件还得通过加强立法稳打基础,并有必要在政府架构内成立一个部门或机构,专项主管儿童受虐事件尤其是家庭成员虐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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