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日报  2011年4月8日 A08版

华远大厦开发商欲开挖花园建地下停车场,引业主质疑

若建停车场 花园还幸存吗?

    本报记者 林成宝

  业委会与原管家的诉讼纠纷才了结不久,位于禅城区季华路的华远大厦,又生新的风波。 昨日,大厦多了一个“小区花园保护委员会”。据业委会负责人介绍,这是大厦业主为保护小区花园不被开发商改建地下停车场而成立的。业主担心花园被挖成深达4层的地下停车场后,将给大厦居住安全带来隐患,小区花园也可能不复存在。

  花园究竟是谁的?

  据了解,华远大厦开发商、佛山市季华新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拟在华远大厦北面建商业办公综合大楼,按照规划,综合大楼地上高度约130米,负4~负1层为地下车库,1~4层为商场,5~6层搞餐饮,7层以上为办公及商务会所。

  华远大厦业委会主任杨先生介绍,按照开发规划,将在花园位置改建成4层的地下停车场。 “花园是我们小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当时买房时,开发商承诺花园是小区业主的,现在却又说花园是属于他们的。”杨先生称,根据目前业委会向业主所做的调查,大部分业主都不同意开发商将花园的地下改建成多层停车场。

  那么,花园到底属于谁?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很肯定地说,花园产权不是业主的,而是属于开发商。而且,那里是块公共绿地,华远大厦业主可用,拟建大楼的业主也可用。“从规划来说,花园是做绿地的功能,前后大楼都可共用。”

  这位负责人认为,业主接受不了花园不属于业主的现实,是因为业主使用花园的时间长了,心里觉得花园就是他们的。

  花园是否能复原?

  如果要在花园的地下改建地下停车场,那么,花园的绿化将受到破坏。这是业主担忧的问题。据了解,花园面积约1800平方米,目前大部分面积为绿地,花园里还有些简单的儿童玩乐设施。

  “开发商跟业委会商量了,说地下停车场建好之后会恢复绿地,但是又不肯签合同,只是口头答应。说不定以后又会反悔。”在记者采访时,多名业主都表示担心开发商不履行恢复花园的承诺。

  对此,开发商上述负责人说,花园会保留,只是停车场建设期间要先拆除花园围栏与绿化进行施工。建好地下停车场后,地面不仅会恢复绿地花园,还会做好小区的封闭工作。“虽然产权不属于业主,但我们还是答应把花园还给业主用。”

  大厦安全有无风险?

  花园下改建四层停车场对大厦安全带来的影响,是业主们担忧的另一个问题。

  “挖4层的停车场,那要20多米深,地下停车场离我们大厦又近,会不会导致大厦出现沉降、裂缝?会不会对大厦的地基带来风险?”杨先生说,拟建综合大楼的首层南边线与华远大厦首层北边间隔约为36米,“至于地下停车场,还不知道离我们大厦会多近!”

  对于业主的担忧,开发商方面回应,该公司已做好充分准备,能百分百保证大厦的安全。地下停车场只有3层,开挖12到14米深,不及18米,根本到不了岩石层,而且该公司会做好地下停车场周边的护墙。

  上述这位负责人还解释,目前还未确定地下停车场与大厦的距离,所有的施工建设相关程序还在办理之中。但他表示,不管大厦业主是否同意开挖花园,都会推进花园地下停车场建设。

  律师释疑

  开发商是否可以开发大厦花园?对此,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游植龙律师称,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要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于设施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不过,要看这个花园的产权属于谁。”游植龙说,如果产权属于小区业主,开发商要开发利用,就得要按《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去实施。此外,除了看产权外,还要看承诺,当初开发商是否在出售房屋时承诺花园归小区所有。同时,还要看规划,“如果规划是花园,那如果开发之后,还应该是花园。”

  新闻链接

  两年前,因原“管家”佛山市双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退出管理后遗留问题,华远大厦的业委会和双联物管产生纠纷。于是,原“管家”状告业委会侵犯名誉权,成为佛山首个物管状告业委会的事件。然而,在原“管家”状告业委会还悬而未决时,业委会提起反诉,告原“管家”在管理期间管理失职造成多种问题,最终胜诉。


==> 中国高级律师网

>>>下一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