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日报  2011年4月7日 E3版

打零工摔伤治疗费谁出?

律师称,具体赔偿要视劳务关系双方过错情况而定

    本报讯 记者智冰沁报道:上月底,杜贵在打零工时不幸大腿骨折,工头鲁某却不肯给工伤费,双方起了纠纷。昨日,有律师建议,杜贵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赔偿要视致伤的责任而定。

  杜贵是南昌人,一直在三水打零工。3月27日,杜贵被相熟的工头鲁某叫到御江南的一幢别墅中打孔装吊灯,工酬为500元。结果灯刚刚装好,杜贵就从梯子上摔了下来,导致大腿骨折。杜贵到区中医院做了CT,检查结果显示骨折较为严重,医生建议杜贵住院治疗,为了省钱杜贵坚持回家,找了相对便宜的民间土方治疗,每天敷草药。

  “我有3个孩子,最大的今年才14岁,老婆没有工作。”杜贵说,停工之后全家的收入基本断了,土方治疗的效果不明显,但是去医院他又拿不出钱来。“我希望工头能给我治疗费,因为是给他打工才受伤的”。

  昨日,记者联系到鲁某时,他表示不会给杜贵治疗费。“我只找他打1天工,500多元的钱已经给了”,鲁某认为他叫杜贵打工时,双方并没有约定出了工伤要负责任,所以并没有义务出这份治疗费。

  对此,记者咨询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科工作人员黄丽琼,对方表示仲裁只能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个人对个人的是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因此杜贵受伤也不算是工伤。她建议杜贵直接去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至于能获得多少赔偿,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游植龙表示,要看劳务关系双方的过错情况,如果杜贵自身犯错,那么承担的责任相对较大,如果是鲁某提供的劳动环境不好等因素,鲁某的赔偿也会相对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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