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日报  2011年1月18日 E3版

“飞”了一个月 快件还没到

三水某企业老板称,跨国快递延迟令其或损失数百万元

    本报讯 记者许伟明报道:三水生意人林先生本想要做好最近这单跨国生意,给兔年开个好头。但是寄往纽约的快件却“不见了”。昨日,林先生郁闷地说,这次意外或将导致他亏损数百万元。

  反映:信件未达损失数百万元

  林先生是三水人,做五金生意。前段时间,他们公司和美国纽约的生意伙伴谈好了一单生意,进展到签合同的程度。上月18日,林先生来到西南健力宝南路的中国邮政网点投递EMS快递。“EMS里寄的有一些移民材料、准备好的合同书,还有公证处给开的公证书,都是原件。柜台工作人员说,只要7天,就可以到达纽约了。”他回忆说,他共交了180元的投递费,没有保价。

  但是7天后,纽约的伙伴还未收到快件。林先生去邮政柜台咨询情况,得到的答复是“美国人正在过圣诞节,要再等等”。后来等圣诞过了,再去问,工作人员则说“查不到,可能是推延了”。

  昨日上午,林先生再去咨询。这次,工作人员说,目前无法确实查到他的函件在什么位置。邮政方面还给他一个证明,证实他的函件经过海关,通过民航出国,投递已经延误。

  按照约定,今天是签合同的最后期限,林先生急得火烧眉毛。“这些材料对我很重要,我想把这些材料拿回来,自己坐飞机去纽约和对方解释,看还能不能挽救。如果生意谈不成,我就损失数百万元了。”

  邮局:确认遗失会赔400元

  对此,三水邮政局一名负责人表示,一般而言,跨国投递只要出了海关到国外,就由邮政在国外的合作邮递公司负责,因此如果真造成邮件的延误或遗失,那是在国外造成的。林先生所在的这批邮件是通过德国汉莎航空公司,先运往法兰克福机场,然后再转飞到纽约去的。而这段时间,欧洲下雪航班延误,可能会导致邮件的积压。

  目前林先生的邮件已经延误。该负责人说,在这种情况下,投递人将能获得到邮递费的50%的赔偿。过段时间,如果确认邮件已经遗失,按照相关规定,投递人可以获得400元的赔偿。

  “400元能买到什么东西?”林先生对于邮局的处理结果表示不满。他说,如果这次邮寄造成了自己生意的损失,他会起诉邮政索赔。

  对此,广东省经纶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游植龙说,林先生完全有理由提起索赔诉讼,但是邮政有相关规定,索赔的额度只是邮费的相应倍数,不可能达到林所称的损失额,再加上林的损失难以认定,所以起诉也只能获得部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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