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日报 2007年9月30日 B4版

高楼电梯“罢工” 老人出入艰难

部分业主长期欠交物管费所致,经协商物管公司答应维修电梯

  本报讯 记者曾永雄 实习生林成宝报道:截至昨日上午,佛西路玉带大厦内一栋15层高住宅的电梯已停运近一个月,88户人只得徒步爬高楼。物业管理公司称是因不少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导致其无经费维修电梯。

  昨日上午,玉带大厦金辉阁20多位业主,其中多半是老人,聚集到大楼物业管理公司办公室,要求公司维修电梯。据悉,该大楼高15层,1~4楼为门面、仓库,5楼以上为居民住宅,共88户。

  8月30日、9月1日凌晨,天降暴雨,因天台窗户未关,雨水灌进电梯,导致该楼两部电梯出现故障无法运行。业主认为,电梯出故障物业管理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其维修电梯。但近一个月来,业主代表多次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未果。居民只得徒步上下高楼。

  “住在那里的多半是老人,也有孕妇。”13楼的余伯说,“我们七八十岁的老人天天爬楼梯,孕妇挺着个大肚子,万一出了事,谁来负责?”

  13楼的李阿婆76岁,15楼的庄伯今年80岁。他们说,现在很怕上下楼,特别是上楼每次得歇五六次才能回到家。“279个台阶很难爬啊!”庄伯说。

  昨日,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一直以来其收取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很低,每月高层住户66元,低层住户21元。但尽管如此,还有部分业主多年来未交过物业管理费,导致该公司经营困难,一度想撤出该大厦。

  7月1日,该公司向欠费业主发通知,要求其交清物业管理费。同时建议业主通过竞标的方式选择其满意的物业管理公司,并协商制定新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但未收到业主们的回应。

  此次电梯受损,物业管理公司认为是“天灾”所致,其不应担责。在采访中,记者发现金辉阁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矛盾由来已久。双方各执一词,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本报记者介入采访后,昨日中午,该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与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协商后表示同意先修好一部电梯,以解“燃眉之急”。以后再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共同协商,解决双方存在的矛盾,一起搞好大楼管理。

  [律师说法]

  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游植龙律师认为,物业管理公司不能因为部分业主没交物业管理费而拒绝修理电梯。因为物业管理公司正常情况下有公共责任、有义务去维修电梯。他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最好的做法就是先维修好电梯,然后根据约定合同,再去跟没有交物业管理费的业主索要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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