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日报 2007年6月8日 B2版

收费轮滑“圈地”无偿占用广场

律师认为利用公共场地盈利应征得管理部门同意,管理部门则表示对其监管有难度

  【核心提示】

  曾几何时,轮滑少年一身“戎装”呼啸而过,成了现代都市里一道灵动的风景。

  最近几个月,我市各大公共场所不约而同地兴起轮滑运动,他们彼此“划地为界”,于是轮滑“训练场”星罗棋布于广场和公园。虽然,以往以老人为主角的广场和公园里多了许多孩童的欢笑声。但据了解,这些教轮滑的俱乐部是“有偿”服务,可他们却“无偿”地大面积占据广场、公园的活动空间,越来越多的市民对此颇有微辞,记者为此展开调查。律师认为占用公共场地进行盈利活动应征得管理部门同意,而管理部门则表示对轮滑监管有难度。

  文/本报记者 曾永雄   实习生 麦凤庄   图/本报记者 邓活生

  【现象】 轮滑训练 与健身老人争地盘

  6月5日晚6时30分左右,记者来到通济广场。在通济桥入口处发现有一家轮滑训练机构自行圈定“训练场”,面积约100平方米。过了桥,记者在桥身右侧又看到一个轮滑“训练场”,面积比刚才一家所圈画的更大,约有两个标准羽毛球场大小。寻访之下才发现这是两家不同的轮滑俱乐部。而在临街处,记者又看到了第三个轮滑“训练场”,面积跟第二家差不多,属于第三家轮滑俱乐部的“地盘”。偌大一个通济广场被三家俱乐部“三分天下”,所占用面积达广场公共空间的三分之一左右。当俱乐部用绳子圈出自己的地盘时,这些公共活动空间除了教练员和小孩,谁也使用不了。 

  从通济广场来到文华公园已是晚上7时30分了,公园的灯光仅够走路照明。尽管光线不足,但记者仍在电视塔底发现两家轮滑俱乐部在搞训练。每家所圈出来的“训练场”面积比通济广场的三家都要大,约一个标准篮球场大小,两家一下子“吞”了公园中非绿化空地面积的大部分。

  在玫瑰园小区与山水居之间的绿化带上有一“舞池”,在这个300平方米的活动空间上,近30个老人家被“挤在”三分之一的角落里跳舞,而另外三分之二的空间则有两个轮滑教练员和一两个小孩在滑轮。

  “这儿的活动空间很小,附近的老人家平时就在这儿跳跳舞、练练操。”舞队的萧阿姨说,可就这么点儿的活动空间,都被这些玩轮滑的人占去了!阿姨们围了上来一个劲儿地向记者吐苦水。据阿姨们回忆,这个轮滑俱乐部是前两年出现的,一开始还在这儿拉起了绳子围着舞池,说他们租了这块地方作训练场,不让她们进去跳舞。经过多次交涉,她们虽然能在里面跳舞,但是二三十来人只能挤在约三分之一的空间里。

  “有时那些教滑轮的还带着小孩在我们中间穿插,有一次还撞伤了我们一个朋友!”

  【争议1】 收费轮滑“占领”免费场地

  在通济广场,三家轮滑俱乐部分别有与其对应的“报名点”。

  当记者表示要为亲戚报名学习时,其中一家轮滑俱乐部的负责人热情地把记者带到广场边上的一家儿童用品店里,店名跟俱乐部的名称一致。橱窗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滑轮鞋,以及护肘、护膝、头盔等装备,一套的价格至少都得六百元以上,有的还上千元。该负责人说,如果顾客购买他们俱乐部指定的几款鞋子和相应的装备,就能免去300元的学费,而里面包含了基础学习班和初级班的费用,共教会26个动作。

  当记者拿起一双三百元左右的鞋子时,负责人提醒说,“这不是我们俱乐部的,如果您买这个的话我们就只教会孩子滑行,其他动作不教。”随后,记者了解到俱乐部跟附近的老板有合作关系,从而找到一个挂靠点,也找到一个报名点。“你买了我们俱乐部的产品后,我们就给你发学员证。那些不是买俱乐部指定的鞋子的,是不会发学员证的。”  

  坐在“训练场”侧的梁女士说,她的女儿身上的一套装备确实是在这家店子里买的,“花了800多元钱,当时挺心疼的,但是孩子玩得开心,也能锻炼身体,也就没计较那么多了。” 

  同样,在玫瑰园小区与山水居之间的绿化带上的“舞池”,记者向轮滑负责人询问是否租有此地为训练场所一事,负责人否认有租场一事,并说这是公共地方谁都可以来玩的,他们是免费来教小孩滑轮的。孩子身上的鞋子、头盔,是他们自己带来的。

  但据记者了解,这一家跟电视塔下的其中一家是同一个轮滑俱乐部的分支,而在电视塔下,家长都说孩子的一身装备就是向教练员买的。

  【争议2】 公共场所随意进行商业活动?

  “这些轮滑俱乐部一年不知被执法人员赶过多少回了,至少一个月一次。”6日晚,坐在广场内纳凉的李伯说,他每天晚上吃完饭都来这里散散步,几乎每个月都看着这些人这天被赶跑了,第二天又“摆起摊”来。

  据李伯介绍,轮滑活动近两年来特别受小孩欢迎,好几百的鞋子头盔家长都舍得买,加上又不用交场地租金,自然越来越多人搞这种俱乐部赚钱了。但当记者向轮滑“训练场”里的负责人询问是否需要交租金时,三家俱乐部的负责人都显得有点紧张,支支吾吾说“有的”。

  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游植龙高级律师认为,私人单位占用公共资源进行商业盈利活动,应当征得该公共资源管理部门的同意,为了有利于公共资源的维护,还应当是有偿使用的。

  不同的公共资源,分别由相应的主管部门管理和维护,比如公园由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文化场所由文化部门,广场由该广场所属的主管部门分别管理,有些公共场所统一由行政执法局依法行使职权。

  对此,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公共场所应该是大家都能享有的活动空间,无论大人小孩都要应该彼此兼顾和尊重,不允许利用公共资源来谋利。

  园林市政环卫局园林管理处负责人也表示,要在公共场所搞活动必须先向园林管理处申请,并且办理相关手续才能进行,但他们一般不批准公共场所进行商业活动。“这些滑轮俱乐部从没到管理处提交过申请书和办理相关手续。”该负责人说。

  【说法】 因流动作业 监管难度大

  谈到对这些轮滑俱乐部的监管,园林管理处负责人表示一般知会执法局,让执法局驱赶他们。但对于轮滑俱乐部的活动性质该如何界定,禅城区执法局负责人感到困难。他表示,现行的执法依据对于监管此种活动不大适用。“我们工作的整治范畴多在市政道路上,包括那些侵占和损坏市政道路的,并且有明显的损坏后果的行为;还有把道路围起来,堵塞交通的行为。” “但是广场和公园是公共活动场所,每位市民都有权在这儿活动,我们无权干涉他们的活动方式。所以对于这些轮滑俱乐部的活动,我们既找不到相关的证据证明他们在现行摆卖装备,更不知道孩子在哪儿报名。因此只能说他们‘把场地围起来这种活动方式不对,没有兼顾他人’,没法处罚他们。”

  禅城区工商局负责人也表示,“这些轮滑俱乐部,常常是随便找个地方就能‘扎营’,流动性很大,像‘走鬼档’一样,我们管不了。” 据悉,该局曾与执法局联手查处过这些轮滑俱乐部,但是他们很快又再“蔓延”开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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