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日报 2006年12月21日 A13版

三甲医院当护士月入不到200元?

  广州日报:

  我们是位于天河区某三甲医院的合同护士,今年7月从外地某医学院毕业后到这所三甲医院工作的。和我同时录用的30多名护士,上班半年医院没有和我们签过正式的劳动合同。开始,医院承诺试用期为3个月,月薪780元,试用期满将转为正式的合同工,到时可以拿到650元的基本工资加上科室人均奖金的一半。好不容易熬到试用期满,医院口头承诺的人均奖金的50%缩水了一半。这个月工资到账后,我傻了眼,居然只有170多元。都说护士是白衣天使,看来离天使被饿死的日子不远了。   

  护士阿蕾

  工作半年仍没签劳动合同 律师提醒可向劳动局举报

  记者跑腿:

  该院人事科一位姓陈的副科长告诉记者,劳动合同其实已经准备好了,但是由于有关部门近来忙评定职称,所以耽误了一下,应该很快就会和护士们签合同。此外,该院的职工奖金向来推迟两个月发,平均每人每月约2000元。阿蕾她们10月份起就可以拿奖金了,但钱要到12月底才会到账,所以11月阿蕾只能拿650元的基本工资。由于刚入职时新护士的证件不齐,没有统一扣缴社保金。直到上月,手续都办好之后,医院才从她们的工资中扣除7月到10月的社保金,此外,再扣除宿舍房租,账面上就只能看到一两百元。她表示,该院工资和奖金每月分两次发放,8日发基本工资,月底则发放9月的奖金,请护士们耐心等几天,她们的第一笔奖金很快就到账。

  高级律师游植龙对此表示,医院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法律规定,聘用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还应为员工购买社保。不管医院以什么理由扣款,职工拿到的工资都不得低于《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广州最低工资不得少于780元,其中不包括食宿费等福利待遇。

  游律师提醒,虽然没签正式的劳动合同,可这些护士和医院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持工资条等可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她们可以集体向劳动局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旦查实,医院将依法受到处罚。

  (记者 雷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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