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日报 2006年10月10日 A26版

黑心丈夫转走百万家财  伤心妻子一夜身无分文

 
  本报讯 (记者李钢)一夜之间,田女士竟然从百万富婆变为身无分文!这一切,都是由于其丈夫转移财产在先,离婚在后。

  丈夫半年内转走所有财产

  田女士介绍,她在大约8年前到广州之后认识了自己的丈夫李某,并且很快就结了婚。婚后,在两人的共同努力下,创下了一份丰厚的家业,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可让田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不久前,李某突然向她提出了离婚要求,理由是他认为田女士不够温柔。最终,两人走上了法庭。直到这时,她才知道,夫妻两人数百万元的存款已经被丈夫在半年之内分数次转走,而且丈夫名下的公司股份更是被丈夫以极低价转给了丈夫的亲戚,转手后不久,这些股份很快又进行了第二次转手,转给了丈夫的另外一个朋友。

  出于夫妻间的信任,田女士一直都没有计较财产所有权的登记人这一问题,存款和股份都记在了丈夫的名下。“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我最爱的人居然会想出这些方法来欺骗我!”田女士说。

  王某的丈夫陈某的手段更是高明。有一天,陈某突然告诉王某,称自己的一个朋友要借用他的账号转一笔钱,就让妻子王某开了个账号。之后,王某就按照丈夫的吩咐,用自己的名字开立了账号,并且很快亲自取走了丈夫所谓的“朋友”转来的30万巨款,并以现金方式交给了丈夫。

  可半年后,丈夫突然向王某提出了离婚,而在财产分割时,丈夫却只字未提夫妻俩一直居住的价值数十万元的房屋。王某到房管局一查,才发现房屋早在半年前已经被陈某卖给了陈某的姐夫!原来,陈某当初让她开户提取的30万元,正是丈夫卖房款60万元的一半,而此时的王某因为无法证明自己是在不知道有卖房交易的情况下,提取了30万元,只能“哑巴吃黄连”。

  存款应避免归于一人名下

  据广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游植龙律师分析,在涉及此类恶意财产转移的离婚官司中,大多数当事人的家产都在数百万左右,而且多为男方所为。其转移财产的方法往往有更改不动产所有人、假买卖真转移、隐瞒财产等方式,让人防不胜防。有法律界人士就此建议,即使夫妻之间感情再好,也要做好预防工作,对于不动产尽量联名登记,而存款也最好避免全部归于同一人的名下。


==> 广东婚姻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