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日报  2011年7月18日

小区内停车被划 免赔金业主自负?

业主向佛山日报投诉,物管最终同意全额赔偿车主损失,律师表示合法合理

    佛山日报记者 林成宝

  车停在小区里被划,物管却不愿意赔偿,家住在禅城绿景一路某小区的叶小姐最近很郁闷。经协商,昨日下午,物管方最终同意给车主赔偿车辆维修所需费用。而之前,物管方只同意走小区公共责任险理赔程序,要求其中300元免赔额由叶小姐自己承担。

  6月8日下午,绿景一路某小区住户叶小姐准备开车去上班时,发现停在小区路边的小车左前门被人划了一条长达一米的划痕。叶小姐既心痛又气愤,这是她的车停在小区一年半之内第四次被划了。她立即联系了物管,物管保安队负责人随后到场登记,并拍了照片。赶着上班的叶小姐心想反正已登记在案,便和对方说“过两天再协商处理”。当时,两名保安人员没说什么。

  到了本月7日,一直没有接到对方电话的叶小姐主动找到物管追问此事。对方却称由于当天没有报警和报保险(小区购买了公共责任险),程序上无法履行赔偿。“这是什么理由?当天你们也没有提示我要怎么配合处理啊。”

  7月15日上午,经记者介入后,物管方表示可以重新走保险理赔程序,但其中有300元的保险免赔额要让叶小姐承担。对此,叶小姐不接受,“一道划痕维修喷漆也就350元左右,除去300元免赔额,只能拿到50元的保险赔偿,谁会愿意?”

  关于该小区公共责任险理赔,叶小姐去年有过相关经历,“去年中秋节前夕我的车也被划了四处,小区物管建议走公共责任险赔偿,但1200元维修费有300元免赔额由我自己负担。这次不可能再承担了。”叶小姐表示,她的车停在小区路边,每个月都向物管交付150元管理费用,车被划伤理应由物管承担责任。

  然而,对于叶小姐提出300元免赔由物管承担的要求,该小区物管公司一名不愿具名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委屈”。该负责人认为,物管为小区业主购买了公共责任险,这已经是在承担责任。“我们每年要出五六万元保险金,这已经是在尽我们最大的能力去承担我们要承担的责任了。” 该负责人还向记者诉苦,该小区内曾有一名老人一次划了多辆车,被当场抓获,但警察对他也无可奈何,责任最后还是由物管公司来承担。

  经多次协调,昨日,该小区物管最终同意了不走保险理赔,而以现金方式直接赔偿了叶小姐修车费用。

  记者还以物管公司工作人员身份电话咨询了太平洋保险佛山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张先生。他表示,像居民小区露天停车场这样的场所,保险公司推出的公共责任险都设有一定的免赔额。小车在小区内被划伤,报险程序是由物管向派出所报警,再向保险公司报险,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修完车后,车主向物管提交修车发票等相关资料,由物管提交保险公司即可。保险公司与车主并无关系。

  ○律师观点

  所谓免赔额,指由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事先约定,投保人自行承担损失的一定比例、金额,损失额在规定数额之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即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件作出赔付之前,投保人先要自己承担的损失额度。比如,保险公司规定的免赔额是500元,而保险事故损失额是600元,那么600-500,投保人最终可以拿到100元赔偿。

  对上述案例中的问题,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游植龙则认为,如果车是停在小区内被划伤,物管又收了停车管理费,就应该尽到看管车子安全的责任。“物管若不买保险,所有责任都应该是物管付;物管买了保险,只能说是保险公司帮他承担了一部分的责任,少点损失费而已,保险赔偿不足的部分还是应该由物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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