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0年4月27日

市律协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婚姻家庭案件实务问题”研讨会

    当前,我国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演进的大变革和转型期,在市场经济的汹涌大潮中,新的社会关系不断产生,人们对婚姻家庭的认识和观念发生着很大的变化,由此产生的婚姻家庭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为此,市律协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于2010年4月23日下午举办“婚姻家庭案件实务问题”研讨会,邀请从化法院的6名法官共同探讨相关法律问题。

    会议由从化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肖少珍和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游植龙共同主持。参加该研讨会的还有从化法院民一庭庭长潘赞忠、审判员李秋玲,太平法庭审判员郭焕华、吕田法庭助理审判员冯晓东、鳌头法院助理审判员吕树彬以及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的11名委员。

    会议围绕修改后的婚姻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研讨。参会的律师主要针对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房产的处理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等问题,与法官交流经验,提出看法,共同探讨解决之道。对于家庭暴力问题,与会法官认为,修改后的婚姻法有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所以家庭暴力行为无论是否导致离婚,无过错方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可独立成诉;而对于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行为,只有在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才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且应该在离婚诉讼中一并请求,这样既便于法院判决,也降低了诉讼成本。

    本次研讨会气氛相当热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律师们一致表示,通过此次研讨会,与法官交流处理各类婚姻家庭法律案件的实践经验,使得自身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获益匪浅。

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游植龙(左),民二庭副庭长肖少珍(中),副主任陈樟宜(右)

会议现场

合照


==> 广东婚姻法律网

>>>下一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