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日报 2008年12月20日 B01版                                

被便衣当贼抓 遭看客当贼打

伤者欲索赔3万元,警方回应民警现场处置合法

  本报讯 记者许伟明报道:34岁的肇庆人苏成营在三水西南三达路被一名便衣疑为偷车贼控制后,遭围观群众打伤。苏成营向警方提出3万元赔偿,否则将诉至法院。昨日,三水警方回应民警现场处置合法。

  伤者:

  被便衣擒拿遭看客殴打

  昨天下午,在三水西南商业城附近,记者在苏成营的哥哥苏成多家中见到他时,他头顶的纱布还没取掉。

  据苏成营介绍,17日晚11时许,他应朋友之邀,去三水西南三达路一家酒吧喝酒。11时20分许,他将车停放在三达路“不见不散”酒吧门前,这时一男子向他走来,并表明警察身份。

  “他问我车是不是偷的,我说不是。”“他问我车里有什么东西,我就告诉他车座垫子下面有3把扳手、2把软尺、1件雨衣。”但便衣并没有打开坐垫查看。

  苏成营说,当时他准备打电话给朋友,让朋友来证明这车是自己的。但便衣制止了他打电话,并让他出示身份证件。“我把右手放入右裤兜里,准备拿身份证给他看。” 但刚准备拿证件,便衣就伸手三下两下就将他按倒在地。

  苏成多说,事发当晚他和当事便衣见过面,便衣告诉他,苏成营的这个动作让他以为苏成营要拿刀或枪,所以上前将其控制。

  被按倒后,苏成营就开始喊“救命啊!”“警察打人啦!”很快他感觉到不少人从旁边的两家酒吧走出并围了上来,几个男子用脚踢他的头部。

  警方:

  民警现场处置合法

  昨日,三水警方通报:12月17日晚11时许,三水公安分局巡警大队一名便衣警员,在西南兴达路与三达路交界处执行任务时,发现一名没有戴头盔驾驶一辆无号牌白色摩托车的青年男子快速经过,有盗窃嫌疑,于是进行跟踪。

  至三达路某酒吧门前时,男青年将车靠边停下,警员立即上前,出示警察证表明警察身份要求盘查,遭抗拒。据警方透露,当时苏成营已喝过酒,骂骂咧咧,并拿着一个手机向便衣冲了过来,出于职业习惯,便衣顺势将对方控制,随即将情况通报110指挥中心。此时,数名群众从酒吧里出来看热闹,以为警察捉到贼,上来就对苏成营施以拳脚,民警立即予以严厉制止。但由于群众人数较多,情绪激动,场面比较混乱,该民警也被群众打伤。

  西南派出所布心社区民警中队接报后迅速到场,将苏成营送三水区人民医院治疗,并对事件展开调查。经初步调查,未发现苏成营有盗窃行为。事后,巡警大队领导到医院看望苏成营。据医生介绍,经检查,苏成营头部为皮外伤,缝了3针,无大碍。

  三水警方认为,民警现场处置合法。一是民警盘查苏成营的过程合法,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现其有盗窃嫌疑,可依法对其进行盘查。另外,围观群众殴打苏成营时,民警立即予以制止,但由于群众人数较多,场面比较混乱,在此情况下,民警始终全力保护苏成营,以致自己也被群众所伤。  

  律师说法

  围观者打人违法

  广东省经纶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游植龙表示,除正当防卫之外,打人都是违法。不管当事人是不是偷车贼,围观群众都不能对其进行伤害,情节轻微要负民事责任,作出赔偿;情节严重则要追究刑事责任。民警在执行公务中,有义务保护其所控制的嫌疑对象的安全。如果嫌疑人受的伤害是在民警的控制能力范围内可以避免的,那么民警存在失职;若这种伤害是在民警控制范围以外,则不能断定其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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