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日报 2008年10月21日 FC04版

病妻急需治疗 贫夫不愿花钱

  本报讯 (记者/盛正挺)“你的病花钱起来是无底洞,我不会再帮你了!”得了重病的梁女士向丈夫求助时却得到这样的回应。记者昨日通过多方采访后了解到,梁女士可以申请医疗救助,而她丈夫涉嫌遗弃行为。

    需30万才能根治

  今年28岁的梁女士是肇庆人,于去年12月嫁到三水大塘,后来随丈夫来到西南街道。昨日上午,无助的梁女士在三水人民医院向记者讲述了她的遭遇。

  前天上午8时,梁女士感到疼痛难忍,就向朋友借了1000多元,到三水人民医院医治。当她用完身上的钱,向丈夫求助时,她丈夫却说,她的病花钱起来是无底洞,不会再来帮她了。据她说,之前她的公婆也表达过同样的意思。

  据医生介绍,经初步诊断,梁女士得的是Ⅱ型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是否有白血病目前还没有确诊,仍需要进一步检查。如果病情恶化将使梁女士经常性晕厥,甚至猝死。另外,病情也导致她的抵抗力非常差,平时危害不大的病菌都有可能致命。

  据悉,目前医院为梁女士采取的是应急措施,为她输血,提高她体内各种血细胞的水平。若要彻底根治,就需要转到较大的医院做骨髓移植,总费用在30万元左右。

    夫家已债台高筑

  据了解,梁女士的病是今年3月发现的,6月到9月期间她多次在三水、广州等地医院住院治疗,总共花费近3万元。

  梁女士的丈夫林某月收入仅1500元。由于林某的弟弟去年出车祸,花去了15万元,林某的家里早已债台高筑。如今,为了给妻子治病,林某家里借了亲戚好几万元。为此,梁女士的公婆曾经向她表示,由于她的病情越来越重,花的钱越来越多,家庭已经支撑不起了。

    民政部门:可向户籍所在地求助

  记者联系了三水区民政局救济股,相关负责人表示,梁女士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按照《佛山市三水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申请救助。民政部门查证情况属实后,梁女士就享受三水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 

  根据办法规定,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30000元以上的按40%计救助金,全年累计医疗救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0元。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按上述标准救助后,其家庭基本生活仍相当困难的,经佛山市医疗救助工作委员会三水分会批准,可适当增加救助。

    律师:丈夫或涉嫌遗弃行为

  对于梁女士丈夫的行为,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游植龙表示,《婚姻法》明文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权利和义务,妻子患病住院丈夫有义务在经济上和精神上给予支持。

  游植龙表示,如果丈夫长期不履行扶养的义务,不理不睬,这就涉嫌遗弃行为;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譬如因遗弃使妻子死亡,就可能涉嫌违法,涉嫌遗弃罪。他建议,梁女士可通过向当地居委会、妇联反映维护自己的权利,并得到政府部门的帮助,对于丈夫也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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